武汉:入住新房必须预交两年物业费?

http://fj.house.sina.com.cn 2007-09-18 10:58 武汉晨报

  晨报讯(记者孔超实习生梅寒)要办理新房入住手续,必须预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业主和物业公司为此发生争执。

  昨日,家住武昌雄楚大道的业主周先生称,一个月前,他到一楼盘办理新房交接,物业公司要求他预交两年的物业管理费,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他认为物业公司设置的这道“门槛”很不合理,就拒绝了。双方争执不下。“预交两年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周先生感到很纳闷。

  【律师说法】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梅勇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办法缴纳。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服务合同关系,物业费的收取和交纳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条例没规定物业公司有权强制性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更没有权力因业主不交物业费而不予办理业主的入住手续。该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已构成对业主的侵权。对于物业公司的行为,业主可向物价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

评论】 【推荐】 【楼盘论坛】【 】【打印】【关闭

爱问(iAsk.com)
评论】 【推荐】 【论坛】【 】【打印】【关闭

家 居 家 装 图 库
精品楼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