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两年却是法院查封房 退回购房款及银行利息

http://fj.house.sina.com.cn 2007-11-13 07:47 都市时报

  买房两年,26余万元房款已全额付清。但两年来,开发商和屋业公司既不签购房合同,也不交房。最后,吴小姐才发现,自己买的房子早已就被抵押给了银行,而且已多次被法院查封。近日,法院对这起房屋买卖纠纷一审判决,解除吴小姐与屋业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退还吴小姐的购房款26.2209万元,并承担房款的银行利息。

  2005年12月13日,吴小姐向云南桃笑屋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其开发的位于拓东路的“晶采100”商品房,交付了全部的购买款26.2209万元及维修基金5244元。随后,该房屋的担保方——昆明振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吴小姐出具担保承诺书和承诺函,承诺2006年8月31日前把房屋交付给吴小姐,如果造成损失,振景公司将无条件承担责任。然而,桃笑屋业却一直都没有主动和吴小姐联系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书。吴小姐多次交涉,但桃笑屋业却一拖再拖,交房时间也没有一个明确答复。最终,吴小姐竟然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早已被抵押给了银行并被法院多次查封,从而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房屋也交付不了。为此吴小姐把桃笑屋业和振景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小姐和桃笑屋业虽未正式签订过合同,但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而屋业公司却未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吴小姐,已构成违约。振景公司作为担保方,应该与桃笑屋业共同承担责任。故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评论】 【推荐】 【楼盘论坛】【 】【打印】【关闭

爱问(iAsk.com)
评论】 【推荐】 【论坛】【 】【打印】【关闭

家 居 家 装 图 库
精品楼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