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误签合同” “附送车位”乖乖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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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j.house.sina.com.cn 2007-12-07 08:47 东南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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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明明约定购房送车位的,可到了交房时,却没有车位。最后,在福州工商局执法人员的介入下,开发商乖乖地向购房者杭女士兑现承诺。 今年3月,杭女士购买了一套叠排房,并跟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和赠送车位及阁楼的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明确规定“该商品房附车位一个”。然而,10月交房时,房地产开发商却未提供车位。对此,开发商的解释是:销售人员拿错了补充协议。 对此解释,杭女士不能接受,于11月底向福州市工商局检查支队投诉。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杭某提供的补充协议中,在“该商品房附车位一个”之后还写着“详见附图”,而附图中却没有车位图纸。该楼盘的原始设计图纸和楼盘价格表中,也没有该叠排房配套车位的规划和价格。同时,杭某所购叠排房的价格远低于有车位的同类房的价格。 最后,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开发商表示由于自身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消费者的误解,愿意为此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答应为杭某配一个露天车位。对此,杭女士也感到满意,撤回投诉。(记者 韩慧英 通讯员 陈瑞祥 郭超云 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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