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购买叠排房 交房时却没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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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j.house.sina.com.cn 2007-12-07 08:55 福州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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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明明约定附有1个车位,交房时却没了。经市工商局检查支队调解,开发商答应为她配一个露天车位。12月5日,杭女士给该支队送去感谢信。 今年3月,杭女士购买了一套叠排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以及赠送车位和阁楼的补充协议。到10月交房时,开发商却不提供车位。杭女士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声称是销售人员误把有车位的补充协议拿给了杭女士,实际上杭女士所购的叠排房在设计时就没有配车位。 杭女士于11月底向市工商局检查支队投诉,要求对该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查处,并按合同约定交还车位。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找来开发商了解情况。 调查后,执法人员发现杭女士提供的补充协议中在“该商品房附车位1个”后还写有“详见附图”,而在附图中没有车位的图纸。在该楼盘的原始设计图纸和楼盘价格表中,也没有该叠排房配套车位的规划和价格,且杭女士所购叠排房的价格远远低于有车位的同类房的价格。经调解,开发商称由于自身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消费者误解,表示愿意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开发商违法情节轻微、态度良好,工商人员先对其进行了行政指导,引导其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和加强员工法制意识,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最终,开发商答应为杭女士配备一个露天车位。杭女士遂撤回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要认真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条款,对协议中所附的图纸要认真核对,看是否与协议的文字内容相符。 (记者 陈长森 通讯员 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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