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改居社区遭遇政策盲区 枋湖管理模式遭居民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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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xm.house.sina.com.cn 2008-07-08 09:20 东南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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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民盟调研还发现,有的安置小区还饲养牲畜。 原因 不愿交还是交不起? 据厦门市民政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03年以来,厦门市岛内农村全部实现“村改居”,目前厦门市共有152个“村改居”社区,岛内21个,岛外131个。 近日,记者走访了多个村改居小区发现,多数小区的管理方式是自治管理的,如乌石浦新村,聘用本村人员成立护村队,费用从公共财产出租的收益或村集体财产列支,物业公司只负责保洁;有些小区会委托专业的物业公司,如莲坂新村;此外也有放任自流的。 “不愿交,也交不起”,乌石浦新村住户老倪认为,以前在农村时,根本不需交什么物业费,后来因为政府征地,才搬过来,才有了小区的管理及卫生费用。 据老倪介绍,他一家4口人,有两个孩子,“村改居”后分得两套房子及每人一万多元的土地补偿款,此后,他和妻子就都没了工作。目前出租的一套房子每月租金近2000元,年底只有村集体少量财产分红。因此,老倪一家每月都过得很节俭。 在莲坂新村,记者遇到了一位靠打工和救济,月收入才1000多元的陈姓居民,当时他正领着妻儿去领救济物品。在他眼中,“100多块的物业费,真的太贵了,交不起!” 物业公司则普遍认为,很多居民交得起却不愿交物业费,是农村意识还未转变过来。“‘我世代居住的房子,为什么要交钱由你来管?’是居民普遍的心态”。一物业公司负责人指出,在农村城市化的“村改居”过程中,原村镇居民变为城市居民,但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仍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远没有物业管理的消费观念和自治观念。 延伸 “小巷总理”的忧虑 苏辉明,原是一位企业总经理,为带大家致富不顾家人反对转型当“小巷总理”,目前是枋湖社区居委会主任,曾入选2007“感动厦门”十大人物。 2003年,“枋湖村”变身为“枋湖社区”,去年完成资产改制,按湖里区规定,资产改制后,还有5年的“村改居”过渡期。 记者发现,枋湖社区与其他“村改居”社区一样,环境看起来脏乱差,此外,流动外来人口的管理已成为负担。据统计,本地原有村民6300人,外来人口中仅在该社区办暂住的就有5万人。 “在享受村民待遇的政策中,我们是居民;在享受居民的政策中,我们又成了村民”,枋湖社区居委会一位工作者这样阐述他们目前遭遇的尴尬境地。 村民的收益本来应该用到土地换社保上,但由于政府投入还没到位,他们只能把这部分钱用到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等费用上,最后变成“村民的钱没有了”。 “社区每年要拿出200万元村财补贴社区的各种费用”,据苏辉明介绍,这些费用包括妇检、路灯维护、治安、文体、卫生、医疗、困难户慰问等,其中妇检就需要70万~80万元,为原村民报销的药费30万~50万元,而这些费用在普通社区无需支付。 “靠目前社区拥有的村财,只能维持3年的社区管理,以后则可能面临瘫痪”,苏辉明直截了当地表明了自己的担忧。目前,他们的集体财产也就是村财仅剩下几百万元,唯一的收益就是3栋工业厂房扣税后,约有160万元的收益。 探索 枋湖模式遭居民质疑 为把社区管理维持下去,增加社区就业,2007年年底,枋湖社区做了资产剥离工作,投资50万元在工商部门注册了“厦门市鑫枋湖乐群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了“厦门市乐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民政部门注册了“村民福利服务中心”,并成立了工会以便为物业管理人员交医保社保。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村改居社区像枋湖社区这样做,此举也没有相应的法规作为依据,因此,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物价部门无法对社区该收取的费用做出界定;税务部门的征税比例也是经双方协商后敲定的。 “先行先试”,今年1月起,该社区原有的治安巡逻队人员经培训,成为物业管理人员,所收取的卫生费等用于物业公司运营,剩余部分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等。 但社区内的一些商家不认可。日前,厦门媒体一则《居委会变身“物业”乱收费》的报道再次把枋湖社区管理的问题暴露出来,也把苏辉明推到媒体的“风口浪尖”。 报道称,枋湖社区处于“村改居”的转型期间,社区内居住了大量外地来厦的务工、经商人员。今年3月开始,那里的群众发现,原本居委会代收的垃圾处理费改由一家“乐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上门的则是社区居委会的“联防队”。 这也是苏辉明最苦恼的问题,因为走到了政策盲区,他们已经“很小心”,但还是被叫到纠风办“检讨”。面对探索“村改居”居民出路的艰辛,除了无奈,苏辉明更多的是感到茫然。 记者调查得知,实际上,厦门岛内很多处于过渡期的村改居社区都是这样的做法,收取的卫生费剩余的部分,用于社区管理的各个方面,如中寨、岭下、围里、坂上、五通、高林等十几个社区,只是没有直接成立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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