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拟出新规允许共有产权房出租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的意见。鼓励共有产权住房优先面向本区公租房备案家庭和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住房租赁活动纳入本市住房租赁及其监督管理范围。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出租意向,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明确购房人为住房出租责任人,承担住房出租安全责任,履行住房维修等义务;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并说明出租原因。住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区域市场租金水平,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各套型政府产权份额比例的租金定额收益。租金定额收益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并在服务平台中公布。
北京已供应共有产权房源约7.9万套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已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7个,房源约7.9万套,部分项目已陆续入住。
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保障和市场双重属性,其出租有别于普通商品房的市场出租行为,需统一在政府指定平台中操作,以确保出租行为“封闭管理”。出台试行文件,就是为进一步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行为。
有专家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与政府共同拥有产权,因此政府专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既满足了购房人的出租诉求,政府也可以获得国有资产应有的增值收益。而强调出租行为需在指定平台操作,确保出租行为“封闭管理”,则可以有效防止出租资格管理不严、租金流失等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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