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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支持福州条件成熟县(市)改区!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来源:福州发改委2021-09-14 12:49:20
摘要
据福建省发改委9月13日消息,《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正式印发。文件提出支持福州条件成熟的县(市)改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续建福州、厦门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及其规划修编项目;健全城市住房体系等内容。

  据福建省发改委9月13日消息,《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正式印发。文件提出支持福州条件成熟的县(市)改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续建福州、厦门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及其规划修编项目;健全城市住房体系等内容。

 明确城镇化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至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5%

  《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按照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进一步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新要求,明确未来我省城镇化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全省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期为2021—2035年。

  据悉,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8.75%,较2013年提高7.95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城镇化转型发展取得重大进展。接下来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5%。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居住证制度更加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超过93%。

  到2035年,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8%,城镇人口达到峰值,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完成,城乡人口有序自由流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成熟定型,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成为引领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发展的主要引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发展。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文件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已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的农村权益、提升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基本覆盖面等内容。

  其中,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完善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持续放宽放开落户限制。探索实施促进城乡就业创业的落户政策,推动有条件的地方试行以居住证为依据,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提高户籍迁移便利度,提升居住证申领、续签便捷化水平。鼓励各地政府提供更多与居住证挂钩的公共服务,提升居住证持有人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服务实际享有水平。

  而在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方面:建立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城市低收入群体等住房保障力度,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重点对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住房保障,对低收入群体实行应保尽保。

 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加快推进两大都市圈同城化建设

  文件明确,积极打造引领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发展的增长极,提高中心城市和都市圈人口经济承载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在完善城镇化战略格局方面,优化提升“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城镇化空间格局。加快推进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同城化建设,引领带动沿海城镇发展带,培育发展山区绿色发展带。依托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北部福州宁德至南平、中部泉州莆田至三明、南部厦门漳州至龙岩山海发展轴。推动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特色化协同化发展,拓展城镇化发展新空间。

  强化交通运输设施网络支撑。

  加快构建“三纵六横两联”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打造各设区市间2小时通达,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1小时通勤,设区市至所辖县、各县至所辖乡镇1小时基本覆盖的省内“211”交通圈。

  加快推动福厦高铁、漳汕高铁、温福高铁等建设,全面部署推进省会城市到各设区市的城际铁路建设。完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骨架网,到2035年,力争达到8500公里左右;推进普通国省干线连段成线,力争达到2万公里,乡镇基本通达。

  加快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厦门新机场等建设,积极推进武夷山机场迁建工作,全面提升航空服务水平和覆盖面,推动通用航空应用发展。

  推动“两群、一片、多节点”协同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推动立体互联的四大枢纽集群建设,打造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

 加快发展现代化都市圈 

  加快福州国家中心城市创建

  在加快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方面,文件提出三大要点:构建便捷高效的通勤圈、打造协同联动的产业圈、建设便利共享的生活圈。

  其中,在通勤圈建设方面: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公路交通为支撑的都市圈交通网络,打造1小时通勤圈。加快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提升轨道交通公交化水平。完善福州、厦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推动向周边城市(镇)延伸。提升运输服务便捷化水平。适当加密快速公路通道,加快打通城际“断头路”、拓宽“瓶颈路”,优化郊区公交线网,推动城际公路市政化、城际客运公交化。合理布局各类交通方式无缝衔接的换乘枢纽和站点。

  另外,文件还提出了要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加快福州国家中心城市创建。

  实施强省会战略,持续深入实施“3820”战略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实现空间、人口、经济规模倍增式跨越,打造区域发展引擎。立足省会城市功能定位,推进建设福州滨海新城、福州大学城、东南汽车城、丝路海港城、国际航空城、现代物流城等,深化和完善多层次分工协作体系,增强要素聚集、高端服务和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逐步向外扩散的卫星或组团城市发展模式。加快建设“数字应用第一城”,打造“海丝”开放高地、“三创”活力之城。高标准建设滨海新城,高起点推进三江口、闽江口、福清湾等城市组团建设,推进闽侯滨江新城等建设,加快琅岐开放开发,进一步疏解老城,吸引产业、人口向滨海新城集聚,促进城市均衡协调良性发展。

  支持福州条件成熟的县(市)改区 

  创建国家中心城市

  在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面,严格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审批程序,支持县城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基础较好或承担特殊功能的县改为县级市。有序推进条件成熟的县(市)撤县(市)设区,支持福州条件成熟的县(市)改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健全镇、街设立标准,推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镇改设街道、乡改设镇,审慎推进撤乡设镇、乡镇并置镇。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健全城市住房体系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旧街区旧片区改造,完善小区内无障碍系统,加快老年人家庭、社区适老化改造,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打造老旧社区更新和街区更新样板,推进环境差、活力低的棚户区改造。推动创建绿色社区,推进社区补短板,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和安防设施,加快社区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通过拆墙透绿、拆围建绿等营造宜居环境,健全物业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设“完整社区”。以打造活力街区为目标,开展街巷微整治、空间微改造、景观微更新“三微整治”,推进精细化、连片化街区更新。有序实施城中村改造,按照城市标准整体重建或修复修缮。

  健全城市住房体系。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实施片区精准调控,实行地价房价联动管控,推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稳定租金水平,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宅小区建设设计规范,推广全装修商品住房销售模式,进一步提高居住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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